臺南市不動產代銷公會係由創會理事長吳道雄先生依政府不動產管理條例於民國91年10月成立,原名「台南市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後於臺南縣、市合併後,經105年元月21日第五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決議通過,正式更名為「臺南市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目的在結合同業協助政令推行,促進同業關係提昇經營層次,增進共同之利益及矯正其弊害,促進業界繁榮,加速經濟發展為宗旨。吳創會理事長為落實本會創會之宗旨,在會員熱烈期待下繼任第二屆理事長。
其中歷經第三屆理事長李世華,第四屆理事長吳淑蕙,第五屆理事長陳瑞玲,第六屆理事長黃慧英,第七屆理事長陳雨利,到現任第八屆 佘光宗理事長本著「誠本踏實、親切與善、精進成長、專業創新」理念為宗旨與全體會員共勉。民國88年,政府頒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有效保護合法業者,打擊非法業者,落實「人必歸業」、「業必歸會」的管理制度,使不動產經紀業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在民意高漲的行銷年代,『以誠相待』、『以善交心』已成為代銷業重要課題,加上代銷業的行業特性很奇特,專業廣泛,多數開發商從土地開發過程即會詢問代銷專業,市場調查尤其是重要部份,從預售市場到新屋市場,代銷業者必須從建築規劃設計、室外設計、景觀設計、燈光設計、建材設備等等都需具備基本專業知識,所以不斷學習、『精進成長』才能使企業競爭能量充沛,以『專業創新』立於不敗之地。本會各位理、監事們推動會務將朝盡善盡美,學習成長的信念執行,也希望會員及各界先進多多給予支持和指導。